2018年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法律硕士(全日制)专业复试录取方案 | |||||||
1.组织机构: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 |||||||
组长 | 穆兴天 | 成员 |
舒洪水 李政敏 张金平 王东明 宋海彬 古丽那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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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王卓 |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 |
029-85388953 xbzfw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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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人数和考生名单(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 |||||||
3.复试安排 | |||||||
报到时间 |
2018年3月26日 8:30—11:30; 14:30—17:30 |
报到地点 |
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大楼 一楼1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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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
2018年3月28日 笔试科目: 1.刑法 2.反恐怖主义法 |
时间、地点 |
8:30—11: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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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 2018年3月28日 | 时间、地点 |
14:30—18: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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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60分) | 2018年3月28日 | 时间、地点 |
14:30—18: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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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 | 时间、地点 | ||||||
4.调剂政策(根据学校调剂政策制定本院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缺额信息 (1)我院法律硕士(全日制)专业均接收调剂。按学校规定,法律(非法学)专业接收调剂人数为33人,法律(法学)专业接收调剂人数为21人。 (2)法律(非法学)专业接收报考外校(二志愿)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5101);法律(法学)专业接收报考我校(一志愿)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2)。 (3)法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在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本科阶段就读于具备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同等条件下总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调剂。 (4)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将调剂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格证发至联系邮箱(xbzfwz@163.com),并尽快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截止日期为3月23日下午5点。调剂截止后,我院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尽快回复,3月24日上午12点之前未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 我院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后,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我院不做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积极争取其他学校调剂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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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携带的材料 |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⑧法学专业调剂考生携带6级英语成绩单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司法考试合格成绩单)。 将①②③⑧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⑧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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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录取原则 一、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未经量化考评,不得录取。各专业上线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按不同类别量化评分后,以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 二、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复试阶段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复试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五部分。 三、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考试总分。 四、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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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办公室 029-88182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