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 ||||||
组长 | 穆兴天 | 成员 |
舒洪水 李政敏 张金平 王东明 宋海彬 古丽那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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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王卓 | 联系方式 | 029-85388953 | |||
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人数和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 ||||||
3.复试安排 | ||||||
报到时间 |
2018年3月20日 8:30—11:30; 14:30—17:30 |
报到地点 |
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 一楼1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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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
2018年3月23日 一、民族法学笔试科目: 1. 法理学 2. 中国民族学 二、刑法学笔试科目: 1.刑法 |
时间、地点 |
8:30—11: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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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 2018年3月23日 | 时间、地点 |
14:30—18: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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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60分) | 2018年3月23日 | 时间、地点 |
14:30—18: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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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 | 时间、地点 | |||||
4.调剂政策: 不接受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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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携带的材料 |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将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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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录取原则 一、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未经量化考评,不得录取。各专业上线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按不同类别量化评分后,以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 二、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复试阶段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复试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五部分。 三、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考试总分。 四、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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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办公室 029-88182470 |
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总成绩 |
杜鑫 | 107268161241002 | 359 |
潘晨阳 | 107268161240999 | 354 |
安吟雪 | 107268162024238 | 354 |
姬雨菲 | 107268161241003 | 344 |
王振宇 | 107268161240998 | 343 |
张瑜 | 107268161241004 | 325 |
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总成绩 |
刘薇薇 | 107268141443319 | 354 |
陈阳 | 107268161240364 | 339 |
王瑞瑞 | 107268161240359 | 329 |
杨飞 | 107268114213317 | 327 |
张镤月 | 107268161240368 | 326 |
张玉粉 | 107268161240353 | 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