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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反恐法学院民族法学、刑法学专业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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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反恐法学院民族法学、刑法学专业复试录取方案
 
1.组织机构: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穆兴天 成员 舒洪水  李政敏  张金平  
王东明  宋海彬  古丽那尔
工作人员 王卓 联系方式 029-85388953
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人数和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3.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 2018年3月20日
8:30—11:30;
14:30—17:30
报到地点 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
一楼109室
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2018年3月23日
一、民族法学笔试科目:
1. 法理学
2. 中国民族学
二、刑法学笔试科目:
1.刑法
时间、地点 8:30—11: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2018年3月23日 时间、地点 14:30—18: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面试(60分) 2018年3月23日 时间、地点 14:30—18: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   时间、地点  
4.调剂政策:
不接受调剂
5.复试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将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录取原则
一、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未经量化考评,不得录取。各专业上线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按不同类别量化评分后,以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
二、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复试阶段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复试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五部分。
三、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考试总分。
四、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办公室 029-88182470
 
 
附件一
民族法学专业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总成绩
杜鑫 107268161241002 359
潘晨阳 107268161240999 354
安吟雪 107268162024238 354
姬雨菲 107268161241003 344
王振宇 107268161240998 343
张瑜 107268161241004 325
   
 
刑法学专业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总成绩
刘薇薇 107268141443319 354
陈阳 107268161240364 339
王瑞瑞 107268161240359 329
杨飞 107268114213317 327
张镤月 107268161240368 326
张玉粉 107268161240353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