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试行,2021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行能力,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对学院教辅、学工干部例会制度规定如下:
一、例会时间
例会每周一上午9:00召开。
二、参会人员
例会参加人员主要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团委书记、组织员、辅导员,院办公室、教务办、研究院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会负责人、院内学生刊物负责人列席。例会由党委书记(副书记)主持。
三、例会内容
1、各相关工作人员汇报上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本周工作计划;
2、总结上周工作的成绩与不足,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意见,部署安排本周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3、传达学习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重要文件或工作部署。
4、综合研判学生思想动态方面的舆情,对存在问题作出及时判断和处理。
三、会议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2、围绕中心工作,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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