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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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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现就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已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通知中申请贷款的学生为陕西籍学生,非陕西籍学生由学生个人向家庭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方可申请贷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需要申请或续贷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如实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情况和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对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三)资格复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将原表返回学院,由学院发放给申请学生。
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首次申请的学生须申请注册后方可登陆填写,续贷的学生应在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暑假期间学生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截止时间根据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
需要学校提供“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或“无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的学生,须在各学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后,到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非陕西籍学生根据当地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需要到学院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四、工作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党和政府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应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做到“应贷尽贷”,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措学费的压力。
2.各学院要告知学生暑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贷款资金错划或不能到账等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五、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报送内容:学生书面申请;《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费证明(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预申请信息导入模板表》(附件5),附件4、5只需报电子版。以上附件均可在学工在线资源下载处下载。
各学院报送材料前要严格审核申贷学生信息,特别是附件5里面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杜绝个人申请表与汇总表相关信息不一致等现象,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联系人:上官亚敏 电 话: 88182281

学生处
2017年6月6日